|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改善实验教学条件,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校党委、行政的工作部署,学校在继续落实好2008年教学设备购置计划的基础上,决定增补部分项目资金(约165万元)用于新建专业、重点学科等教学单位的实验教学设备购置。现将增补项目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重点为学校的新建专业、部分重点学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以及重点发展专业(实验室)等项目。 二、申报原则: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可持续性。提倡共享共建;实行分类管理;确保学校有限资源的使用效能。 三、具体要求: 1、各教学院(部)须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分类整理并按急缺程度自行排序。 2、所申报的项目要尽可能地综合考虑与在建、待建或后续项目的对接情况,并进行全面、可行性论证。提交的论证报告中还要写明设备的选型、技术指标、性能、台件、价格,以及设备到货后的使用环境(安装场所、水、电等)等要求。 3、论证报告实行集中报送、分口审核,集中议定。所有论证材料统一由资产处分别送达相关部门初审和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领导小组审议,在报请主管院长批准后,由资产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采购。 四、时间安排: 由于增补项目内容的主要部分要实行政府采购,且政府采购程序要求严格,所以整体运作时间只有一个月。各单位在选购设备时,应注意尽量避免使用进口设备,以免影响采购时限。 请各院(部)务必在2008年11月24日下午5点30分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送达资产处设备科(行政办公楼135房间)。逾期不予办理。此通知。 联系人:杨泽民 联系电话:6392826
资产管理处 200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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