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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举办大讨论活动学习交流会暨对第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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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7 18:29:08    新闻中心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在大讨论活动第一阶段即学习动员阶段后期,各单位都要举办学习交流会,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交流学习体会,畅谈学习收获。现将组织举办学习交流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组织举办学习交流会要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为主题,以学习研究、座谈讨论、报告交流为主要形式,动员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积极参与,相互启发,相互学习,提高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继续解放思想的自觉性,增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为推动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科学发展、加快崛起创造更好的思想条件。
    二、交流内容
    根据大讨论活动学习书目规定的学习内容,主要交流学习十七大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学习校党委书记孙宏典同志在全校大讨论活动动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方面的认识和体会,展示理论武装的新成效,思想观念的新变化,思想解放的新境界。
    三、方法步骤
    (一)抓好学习提高。围绕大讨论活动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座谈讨论、专题辅导、请先进典型作报告等形式,深化对继续解放思想重要性的认识,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深化对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的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素质和认识水平。
    (二)抓好党支部、党总支学习交流活动。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积极参与学习交流活动,在党支部、党总支范围内,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发言,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在此基础上推荐参加学校学习交流会的人选。
    (三)推荐参加学校、教育厅组织的学习交流会。在基层党组织搞好学习交流的基础上,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1名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交流会(初步定于8月13日)。之后,学校将选派人员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学习交流会。
    (四)做好小结。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利用学习交流会,对第一阶段的学习讨论进行小结,对第二阶段的工作进行部署。
    四、工作要求
举办学习交流会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学习成果的一个展示,也是结束第一阶段工作的标志性活动。各单位的学习交流会原则上放在8月10-12日进行,最迟不能晚于8月13日。对第一阶段的总结和第二阶段的安排,于8月14日前报学校大讨论活动办公室(宣传部)。
    (一)高度重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组织学习交流会作为大讨论活动第一阶段的重要工作内容,列入目标任务,及早动手,周密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动员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广泛参与,使学习交流会生动活泼,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二)加强督导。要把组织举办学习交流会作为各督导组第一阶段督导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组织开展学习交流会要提前通知学校大讨论活动督导组,督导组根据实际情况派人参加。
    (三)搞好宣传。各单位要及时宣传报道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深化学习的生动实例和精神风貌,宣传报道各单位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推动形成全校上下参与支持大讨论活动的浓厚氛围。

                信阳师范学院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8月7日

 

 
 发布单位: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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