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处级单位2007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信院办发[2007]7号)文件、《信阳师范学院科研业绩评估办法》(信院办字[2006]03号)文件和教育厅2007年度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研究统计年报通知精神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了2007年度(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科研业绩登录、认定、计分工作,科研处近期对各系(院)上报计分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布。由于科研业绩计分涉及本年度科研目标任务考核和科研津贴兑付,所以,提请各单位认真核对,如有异议,请单位科研秘书持成果原件统一到科研处核校。具体要求如下:
一、纳入考核的科研业绩包括:我校教职工(含我校兼职人员)发表及收录论文(含文艺作品)、著作(含文学创作)、立项或完成的纵横向项目(含科研经费)、获奖科研成果、产权成果、主持或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考察、校内外专家学术报告等成果。
二、科研成果时限: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科研成果计分依据《信阳师范学院科研业绩评估办法》(信院办字[2006]03号)文件。需要说明的是:对于2007年下半年出版的、符合学校文件要求的学术著作,由于暂无法组织专家会评审,暂按B档50分计分。
三、为防止成果重复登录,强调由成果完成人中我校排名第一的完成人负责成果的登录和校对,其他成果完成人不要重复登记。
四、对于以前漏报的成果可在本次成果申报工作中补报,当事人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补报说明和成果原件。
五、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成果暂时不予计分,需当事人须提供有关原件作进一步的说明。
1、未提交成果原件者。
2、登记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的、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等有疑义者。
3、成果署名不符合文件规定者。
六、各单位要注意建立健全本单位人员库(特别是完善职称、学位更新情况),否则将影响个人及单位科研计分统计。强调指出:在今年的科研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中,学术会议、学术考察、学术报告等也予以量化,计入考核总分,请各单位注意填报。
七、截止时间及联系人
截止时间:2008年1月15日(周二)下午17:00时,逾期不再办理。
理科系(院)联系人:李 刚(自然科学管理科),电话:6390706
文科系(院)联系人:李军辉(社会科学管理科),电话:6390735
综 合 组 联 系 人:周 晋(科研信息管理科),电话:6392729
科 研 处
200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