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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07年度科研业绩计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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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 17:18:27    科研处
  

各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处级单位2007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信院办发[2007]7号)文件、《信阳师范学院科研业绩评估办法》(信院办字[2006]03号)文件和教育厅2007年度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研究统计年报通知精神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了2007年度(2007111231)的科研业绩登录、认定、计分工作,科研处近期对各系(院)上报计分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布。由于科研业绩计分涉及本年度科研目标任务考核和科研津贴兑付,所以,提请各单位认真核对,如有异议,请单位科研秘书持成果原件统一到科研处核校。具体要求如下:

一、纳入考核的科研业绩包括:我校教职工(含我校兼职人员)发表及收录论文(含文艺作品)、著作(含文学创作)、立项或完成的纵横向项目(含科研经费)、获奖科研成果、产权成果、主持或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考察、校内外专家学术报告等成果。

二、科研成果时限:20071120071231。科研成果计分依据《信阳师范学院科研业绩评估办法》(信院办字[2006]03号)文件。需要说明的是:对于2007年下半年出版的、符合学校文件要求的学术著作,由于暂无法组织专家会评审,暂按B50分计分。

三、为防止成果重复登录,强调由成果完成人中我校排名第一的完成人负责成果的登录和校对,其他成果完成人不要重复登记。

四、对于以前漏报的成果可在本次成果申报工作中补报,当事人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补报说明和成果原件。

五、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成果暂时不予计分,需当事人须提供有关原件作进一步的说明。

1、未提交成果原件者。

2、登记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的、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等有疑义者。

3、成果署名不符合文件规定者。

六、各单位要注意建立健全本单位人员库(特别是完善职称、学位更新情况),否则将影响个人及单位科研计分统计。强调指出:在今年的科研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中,学术会议、学术考察、学术报告等也予以量化,计入考核总分,请各单位注意填报

七、截止时间及联系人

截止时间:2008115(周二)下午17:00时,逾期不再办理。

理科系(院)联系人:李  刚(自然科学管理科),电话:6390706

文科系(院)联系人:李军辉(社会科学管理科),电话:6390735

综 合 组  联 系 人:周  晋(科研信息管理科),电话:6392729

   

                                             

                                       2008111  

 

 
 发布单位: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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